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,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相关规定,西宁市于10月23日0时,将合作巷2号宏园二区12号楼;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7号楼;红十字医院家属院5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,将宏园二区12号楼以外楼栋;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3338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。
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,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相关规定,西宁市于10月26日0时,将红星天铂1期西区18号楼、红光村140号院、同心家园9号楼、南川东路河湟小镇7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。10月28日0时,将南川东路11号南苑小区9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。
月31日0时,将盛达国际新城21号楼,新宁路2号青核花园9号楼,西川南路海湖逸景小区6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。
青海西宁疫情目前是低风险地区。但从4月3日起部分区域实行分区分级管控措施。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最新名单如下:西宁疫情封控区最新名单:惠民小区、中发源华联生活超市、东乡春台手抓饭馆、金松盛世天城小区。
自10月26日0时起,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:城东区:怡心园小区;清风院小区;翠雍星城北区9号楼;永腾小区1期6号楼。
1、西宁明瑞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是2008-12-04在青海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,注册地址位于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8-8号(金祥工贸院内)。西宁明瑞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是916331006791555939,企业法人王明晶,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。
2、餐饮具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洗净和消毒,符合国家卫生标准,以物理消毒为主,如煮沸、蒸汽或红外线消毒,也可用化学剂洗涤和消毒。洗涤剂、消毒剂、设施和运输工具需符合相关卫生标准。未消毒的餐饮具禁止使用,一次性餐具不得重复使用,塑料袋盛放食品也需符合标准。
3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。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。禁止用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塑料袋套餐具盛放食品供顾客使用。公共餐饮具的清洗、消毒等卫生设施应齐全和正常运转,配备的公共餐饮具和消毒设备应满足每日最大客流量的要求,当日未使用的公共餐饮具应及时回收清洗、消毒,避免受到污染。
1、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,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相关规定,西宁市于10月26日0时,将红星天铂1期西区18号楼、红光村140号院、同心家园9号楼、南川东路河湟小镇7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。10月28日0时,将南川东路11号南苑小区9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。
2、为有效落实风险区域相关防控措施,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相关规定,西宁市于10月23日0时,将合作巷2号宏园二区12号楼;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7号楼;红十字医院家属院5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,将宏园二区12号楼以外楼栋;南川东路85号矿建小区33338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。
3、月31日0时,将盛达国际新城21号楼,新宁路2号青核花园9号楼,西川南路海湖逸景小区6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。
4、自12月1日8时起,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:金翠苑小区11号楼2单元,南山路13号院6号楼,南山路36号女子监狱家属院,体育巷9号天街佳苑小区2单元,南关街57号。
1、《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》已经2015年4月24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2、《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、承接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》已经2015年11月26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3、《西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、调整、保留实施和暂缓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》已经2016年5月23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