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。 年龄在45周岁以下(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)。 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(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,具有法人资格)或在成都市郊区(市、县)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/配偶/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。
2、申请条件:符合《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》中A、B、C、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;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;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。
3、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; 男性55周岁以下,女性50周岁以下;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5年以上; 无刑事犯罪记录,未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。
在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。 根据合肥市人才分类认定文件,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(E类及以上)。 申请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住房租赁补贴的,应是2020年10月1日及以后来肥重点产业企业工作者。- 博士、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: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工作。
申请人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,包括:- 身份证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、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 - 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国(境)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(境)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补贴发放 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,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,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。
补贴对象包括博士、硕士、本科毕业生以及大专、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。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万元、5万元、1万元和0.6万元。 合肥旨在通过提供免费租房、购房补贴及岗位补贴等措施,解决企业和人才的稳岗安居问题。特别是针对重点产业和重点人群,创造良好的就业生活环境,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高层次人才在经开区内工作,在合肥市无自有住房且区内单位不提供住房的,人才本人需租住他人房屋居住从而发生费用的,可申请租房补助。政策内容 经开辖区内在合肥市无自有住房且区内单位不提供住房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,给予每月不超过2000元的租房补助,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。
1、政策概述 宁波市为了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,制定了一系列人才补贴政策,包括住房、生活、教育、创业等多个方面的补贴和优惠政策。这些政策旨在支持人才在宁波市的长期发展,提升城市竞争力。具体政策内容 住房补贴:针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宁波市提供购房或租房补贴。
2、放宽“先落户再就业”适用人群的范畴,从原先要求的“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”,改为“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校)毕业生”。将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人才的落户社保缴纳年限要求,从原先的1年改为6个月。
3、政策内容:宁波市对全职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、特优人才、领军人才、拔尖人才、高级人才、创客人才、基础人才、民间优才进行认定。 申报对象:在宁波市用人单位(含省、部属在甬单位)工作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各类人才。
4、宁波人才政策内容如下:- 在宁波首次购房的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可获得购房总额2%的补贴,最高8万元。-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获得15-100万元的安家补助,最高60万元的购房补贴。- 根据毕业生院校等级,可获得5万元、3万元、1万元的就业补贴和安家补助。海外人才可获得20-60万元的年薪补助。